股东查

海越能源(600387)又被证监会立案调查,投资者索赔案再次向法院提交立案

来源: 市场资讯2025-06-16

2025年6月7日,海越能源(600387)公告,于2025年6月6日收到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证券法》《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许峰律师提示,这次海越能源又一次被证监会立案调查,如果投资者因此受损,注意关注索赔问题。(许峰律师专栏)

许峰律师代理的海越能源投资者索赔案已获得绍兴中院立案,目前正在等待法院的下一步安排,律师团队同步还在继续推进后续案件的立案工作,还在继续接受其他投资者的索赔委托。2025年6月12日,也再向法院提交一次立案。

2025年4月16日,海越能源公告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经查明,当事人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1、海越能源未按规定披露控股股东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2021年至2022年期间,在控股股东高鑫金控的组织、指使下,海越能源及下属企业通过向供应商预付货款的形式,将公司资金转出,用于控股股东及其控制的公司使用。

上述行为构成控股股东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其中2021年1-6月发生额17,737.5万元,余额17,737.5万元,占公司当期净资产的比例分别为5.37%、5.37%;2021年发生额37,717.99万元,余额7,451.52万元,占公司当期净资产的比例分别为11.08%、2.19%;2022年1-6月发生额41,319万元,余额31,292万元,占公司当期净资产的比例分别为12.5%、9.47%;2022年发生额68,800万元,余额35,543万元,占公司当期净资产的比例分别为20.67%、10.68%。截至2023年4月30日,案涉占用资金已全部归还。

上述情况,海越能源未按规定及时披露,亦未在2021年半年度报告、2021年年度报告、2022年半年度报告中披露,在2022年年度报告中部分披露,但未真实、准确、完整披露。

2、海越能源错误使用总额法确认收入,导致海越能源2022年半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2023年4月29日,海越能源披露《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其中同时调减2022年半年度合并营业收入、营业成本302,081.64万元。前述会计差错更正事项主要是由于公司对2022年1-6月的部分贸易错误使用总额法确认收入,确认相应成本,并在2022年半年度报告中披露,导致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虚增营业收入、营业成本302,081.64万元,分别占更正前2022年半年度报告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的49.33%、50.51%。

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主任许峰律师认为,综合以上违法事实,根据证券法规定,在2022年4月15日到2023年4月29日之间买入海越能源股票,并在2023年4月29日之后卖出或持有股票的投资者,以及在2023年4月29日到2024年4月20日之间买入海越能源股票,并且在2024年4月20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股票的投资者,目前还可发起索赔。(ST海越维权入口)

(本文由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主任许峰律师供稿,不代表新浪财经立场。许峰律师,2008年起律师执业,执业服务范围涉及虚假陈述、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证券欺诈领域索赔代理。十几年来已代理近两百只股票的投资者胜诉或调解获赔,同期还在代理诉讼时效内近三百只股票的索赔案件,部分也已有胜诉以及调解获赔先例。执业证号:131012008109654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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