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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南新材:关于非独立董事辞职暨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来源: 新浪财经-鹰眼工作室2025-06-05

江西江南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独立董事辞职暨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一、关于公司非独立董事辞任的情况江西江南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江南新材”)董事会于近日收到非独立董事吴鹏先生的辞职报告,吴鹏先生因公司内部工作调整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职务,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吴鹏先生的辞任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其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吴鹏先生辞任非独立董事后继续在公司担任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职务,将继续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所作的相关承诺。

二、关于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的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设职工代表董事一名,公司于2025年6月5日召开第一届职工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经与会职工代表审议,同意选举吴鹏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任期自本次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本次选举完成后,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特此公告。

江西江南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6日

附件:

吴鹏先生,出生于1987年,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12年7月至2015年4月任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总部助理副总裁;2015年4月至2017年7月任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新三板业务总部区域负责人;2017年7月至2019年12月任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副总裁;2019年12月至2020年9月任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高级副总裁;2020年9月至2020年11月,任江南有限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2020年11月至今,任鹰潭鹏鲲信息咨询有限合伙企业执行事务合伙人;2020年11月至今,任江南新材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2022年2月至2025年6月,任江南新材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现任公司职工代表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吴鹏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被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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