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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大正分红派息后 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至13.78元/股

来源: 新浪证券-红岸工作室2025-05-27

新大正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5月28日发布公告,自2025年6月6日起,公司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13.96元/股调整为不超过13.78元/股。

回购股份基本情况

2025年4月27日,新大正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决定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用于后续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1000万元、不超过2000万元,回购价格不超过13.96元/股,回购股份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2024年分红派息实施情况

2025年5月20日,新大正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2025年度中期分红规划的议案》,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利润分配实施时股权登记日总股本(扣除回购专户持有股份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85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5月28日披露《2024年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确定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6月5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6月6日。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事项尚未实施完毕。

鉴于公司回购专户的股份不参与2024年年度分红派息,本次实际现金分红总金额为41,593,139.86元(224,827,783股×0.185元/股)。本次分红派息实施后除息价格计算时,每股现金红利应以0.1838145元/股计算(41,593,139.86元÷226,277,783股)。在保证本次分红派息实施方案不变的前提下,2024年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后的除权除息参考价 = 股权登记日收盘价 - 0.1838145元/股。

回购价格上限调整依据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及公司《回购报告书》相关规定,如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或现金红利及其他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进行相应回购价格区间调整。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后,公司按照相关规定对回购价格上限进行相应调整。自本次权益分派除权除息之日(2025年6月6日)起,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 = 调整前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 - 按公司总股本折算的每股现金分红 = 13.96元/股(含) - 0.1838145元/股 ≈ 13.78元/股(含,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除上述调整外,公司回购股份的其他事项均无变化。公司将根据回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提醒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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