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瀚川智能:关于独立董事辞职暨补选独立董事并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来源: 新浪财经-鹰眼工作室2025-10-14

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辞职暨补选独立董事并调整董事会专

门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1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及《关于调整第三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于独立董事辞职的基本情况

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独立董事王必成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因个人原因,王必成先生申请辞去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职务,同时一并辞去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辞任后,王必成先生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王必成先生的辞职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但将导致专门委员会中独立董事人数或所占的比例不符合有关规定。为保障公司董事会的规范运作,王必成先生在独立董事改选期间将继续履行职责,其辞职报告将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后生效。独立董事改选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行,不会对公司日常管理及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必成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亦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王必成先生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为公司的规范

治理和良好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在此,公司董事会对其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关于增补独立董事暨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情况为完善公司治理架构,保障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公司于2025年10月1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调整第三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同意提名马全利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并同意马全利先生当选公司独立董事职务后担任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

调整后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及提名委员会成员如下:

专门委员会名称专门委员会委员主任委员(召集人)审计委员会周健(独立董事)、马全利(独立董事)、张斌周健(独立董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马全利(独立董事)、周健(独立董事)、杭春华马全利(独立董事)提名委员会李言(独立董事)、杭春华、马全利(独立董事)李言(独立董事)

三、提名委员会审查意见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已对上述马全利先生的任职资格进行了核查,确认马全利先生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规定的任职条件,具备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资格。

特此公告。

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15日

附件:

简历马全利,男,1965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陕西机械学院(现西安理工大学)本科学历。1985年7月至1995年1月历任山东掖县材料试验机厂助理工程师、工程师,1995年2月至1998年1月任深圳易捷思科技实业有限公司工程部工程师、工程部经理,1998年2月至2000年9月任济南天恒电脑公司经理,2000年10月至2007年4月任深圳市兴捷讯电气实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07年5月至今任深圳市宝利根精密仪器有限公司董事长。

马全利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或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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