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象新材:关于监事会主席、职工代表监事辞职及补选监事会主席、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证券代码:003011 证券简称:海象新材 公告编号:2025-026
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监事会主席、职工代表监事辞职及补选监事会主席、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主席、职工代表监事辞职情况
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近日收到监事会主席、职工代表监事李方园女士提交的书面辞职申请,李方园女士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会主席、职工代表监事职务,且将不在公司任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由于李方园女士辞职后监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其辞职报告自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新任职工监事后生效。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选举产生新任职工监事。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方园女士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李方园女士通过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李方园女士所持股份将按照《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进行管理。公司及监事会对李方园女士担任监事期间为公司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职工代表监事补选情况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于2025年4月30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职工代表认真审议,一致同意选举李江云先生担任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附后),任期自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
三、监事会主席补选情况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于2025年5月6日召开第
三届监事会八次会议,同意选举吴佳伟先生担任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会主席(简历附后),任期自第三届监事会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
特此公告。
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5月7日
附件:
一、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李江云先生,1989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2014年7月至2018年9月任浙江晶美建材科技有限公司品控部主管;2018年9月至2022年8月任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品控部副经理;2022年8月至2024年3月任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品控部负责人,2024年3月至今任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品控部经理,2025年4月至今任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职工监事。截至目前,李江云先生未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间接通过海宁晶美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本公司股份98,175股,持股比例为0.10%。李江云先生是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海宁晶美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有限合伙人,占其出资比例0.8485%。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李江云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没有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没有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没有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情形,没有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情形,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李江云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监事会主席简历
吴佳伟先生,1991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15年6月至2016年6月任浙江晶科能源有限公司技术员;2016年7月至2017年6月任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客户经理;2017年11月至今任海象新材销售部业务员,2021年1月至今任海象新材监事,2025年5月至今任海象新材监事会主席。
截至目前,吴佳伟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80股,持股比例为0.00%。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吴佳伟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没有被中国证监
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没有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没有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情形,没有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情形,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吴佳伟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