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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鹰股份:关于独立董事辞职及补选独立董事的公告

来源: 新浪财经-鹰眼工作室2025-05-07

浙江金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辞职及补选独立董事的公告

一、独立董事辞职的情况浙江金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独立董事林德华先生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林德华先生因任公司独立董事将满六年,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独立董事在上市公司连续任职不得超过六年,申请辞去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林德华先生的辞职将导致公司独立董事人数少于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辞职申请将于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后生效,在辞职申请生效之前,林德华先生将继续履行独立董事及其在各专门委员会的职责。

林德华先生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勤勉尽责,为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董事会对林德华先生在职期间为公司发展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补选独立董事的情况

2025年5月7日,公司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补选徐盛军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徐盛军先生的任职资格已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事前审核。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徐盛军先生将担任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并担任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职务,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一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徐盛军先生的任职资格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将提交公司股

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第十一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决议。特此公告。

浙江金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5月8日

附:徐盛军先生简历徐盛军,男,中国国籍,1965年12月出生,华东政法大学法律硕士,现任浙江震舟律师事务所律师、合伙人。

徐盛军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本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情形;符合《公司法》和其他相关法规关于公司董事、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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