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宏大:关于董事辞职暨补选职工董事的公告
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辞职暨补选职工董事的公告
一、董事辞职情况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副总经理郑祥妙先生近日因工作调整申请辞去公司董事、董事会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委员职务,辞去上述职务后,郑祥妙先生继续在公司担任副总经理等职务。郑祥妙先生原任期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即2026年
月
日。郑祥妙先生辞去董事职务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正常运行,并已按照公司相关制度规定做好离任交接工作,其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郑祥妙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亦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郑祥妙先生在担任公司董事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董事会对其在公司任职期间所做出的贡献表示感谢。
二、补选职工董事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于2025年
月
日召开了第四届职工大会第六次会议,选举马英华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职工董事,任期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马英华女士当选公司职工董事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马英华女士简历如下:
马英华女士,1978年
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2000年
月至2004年
月任金佰利(广州)纸业有限公司内审员,2004年
月至2005年
月任领新达嘉(广州)包装设备有限公司人事助理,2005年
月至今在公司任职,历任人事专员、行政中心副主任、综合管理中心副主任、党群办副主任、团委书记、女工委委员、主任、党群文化中心经理、纪委委员、监事等职。现任公司纪委副书记、党群总监、工会副主席、女工委主任。
截至本公告日,马英华女士持有公司股份27,859股(为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与公司5%以上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经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申请查询证券期货市场诚信信息,均无违法违规信息及不良诚信记录;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特此公告。
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