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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洋医药签署战略合作协议,有望拓展创新药领域布局

来源: 新浪财经-鹰眼工作室2025-09-12

近日,青岛百洋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301015,以下简称“百洋医药”)与天津济坤医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济坤医药”)及其实际控制人在青岛市市北区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此次合作旨在发挥双方资源优势,共同推动创新药领域的发展。

合作概况与交易对手方情况

本次签署的《战略合作协议》仅为战略合作共识,具体合作内容以最终正式签署的品种合作协议等正式交易文件为准。该协议审批权限在总经理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济坤医药法定代表人是CHENG YANG,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非独资),注册资本13,000万元人民币。其经营范围广泛,涵盖技术服务、医学研究等多个领域。最近三年,百洋医药未与济坤医药发生类似交易。济坤医药是一家专注于器官纤维化和相关炎症/免疫疾病的创新驱动型新药研发企业,具备从靶点发现到临床试验的全链条研发能力,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战略合作协议》主要内容

  • 合作方案
    • JK1033项目权益约定:济坤医药作为在研代号为JK1033创新药品种的专利持有人和新药临床实验申办方,享有该项目的所有权益,包括原料药及制剂的技术所有权、临床研究开发、产品报批上市、生产、销售权等。
    • 双方投资合作方式:百洋医药拟参与济坤医药本次增资扩股,济坤医药及实际控制人应推动现有股东转让部分股权给百洋医药。
    • JK1033项目技术转让方案:在本次增资实施之日起至JK1033项目完成二期临床试验、且三期临床试验完成首例入组之前,未经百洋医药书面同意,济坤医药不得将“JK1033项目权益”转让/许可授权给其他第三方。之后,百洋医药有以合理价格受让“JK1033项目权益”的权利。
  • 甲方权利约定
    • 品种优先购买权:本次增资实施后,对于济坤医药所研发或持有所有产品的全球化合物权益转让,百洋医药或其指定主体具有优先谈判权以及同等条件下的优先购买权。
    • 委托生产及全球商业化权利:本次增资实施后,济坤医药产品未来若委托生产,以及产品的全球商业化权利,百洋医药或其指定主体具有优先谈判权以及同等条件下的优先权。

合作影响与风险提示

创新药JK1033项目已完成药学、药理学、药效学等研究,在中国获得临床试验默示许可并在2025年1月启动I期临床试验,同时已与美国FDA完成Pre - IND沟通。其多靶点作用机制使其具有良好的抗纤维化和抗炎效果,有望从源头上减缓疾病进展。若百洋医药届时选择受让“JK1033项目权益”,将拓展公司在创新药领域的产品管线。

本次合作可发挥双方在研发创新、生产制造、商业化、资本运作等领域的优势互补,有望增加百洋医药在器官纤维化领域创新药的布局。不过,本次签署的《战略合作协议》具体合作内容尚需进一步协商确定,后续进展存在不确定性。该协议预计不会对百洋医药本年度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但未来随着合作加深,将有利于提升公司持续盈利能力。

百洋医药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公司将根据合作进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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