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查

证券代码:000710 证券简称:贝瑞基因 公告编号:2024-009

来源: 证券时报网2024-02-2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2月21日(星期三)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2月21日9:15一9:25、9:30一11:30、13:00一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2月21日9:15一15:00。

2、会议地点:北京市昌平区生命园路4号院5号楼公司6层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本公司股东大会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本次股东大会的提案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高扬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7、股东出席会议情况

本次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1人,代表股份35,522,872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0.0483%。

本次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15人,代表股份23,770,12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6.7238%。

本次出席会议的股东合计16人,代表股份59,292,993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6.7721%,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14人,代表股份3,564,46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0083%。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方式及网络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提案,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提案1.00 《关于全资子公司出售资产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8,846,39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2468%;反对446,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753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117,86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7.4708%;反对446,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2.529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提案2.00 《关于对外担保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8,844,99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2444%;反对448,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755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116,46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7.4315%;反对448,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2.568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律师名称:王东、刘洋

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成都市贝瑞和康基因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 2月 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