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8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北京监管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因存贷挂钩、流动资金贷款挪用于股权投资、个人按揭贷款业务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项目融资业务合规要件不全及未从严审核项目资本金、发放贷款用于为违规领域垫资,被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北京监管局罚款合计210万元;
同时,七名相关者责任人被警告,并罚款合计1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