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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控人被立案调查!无人机“妖股”永悦科技连续两日跌停 受损股民或可索赔

来源: 新浪证券2024-04-03

继4月2日股价跌停后,4月3日开盘,永悦科技再次一字跌停,截止收盘,跌停板上逾50万手封单,金额超3亿元。

消息面上,4月1日晚间,永悦科技发布公告称,公司实控人、董事长陈翔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证监会立案调查。

半年前公司被立案 实控人被出具警示函

公开资料显示,早在2023年10月,永悦科技就因信披问题被证监会立案调查,实控人陈翔还被江苏证监局出具警示函。

被立案的原因也有迹可循。2023年8月28日,永悦科技发布公告称,全资子公司盐城永悦智能装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悦智能)与平舆县畅达交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畅达交通”)签订《销售合同》,合同约定畅达交通向永悦智能采购5000台无人机,交易金额为3亿元。

公告一出,随即引来市场诸多争议。要知道,永悦科技2022年全年营收仅为2.96亿元,一笔订单超过全年营收,不禁让人质疑。

值得注意的是,在签订该销售合同时,永悦智能与畅达交通还签订了一份《补充协议》。但该事项并未在最初发布的签订合同公告中披露,也未在澄清公告中提及。两周后,永悦科技发布了《关于重大合同解除的公告》,宣布子公司永悦智能与畅达交通3亿元无人机合同解除,股价也随之大跌。

与此同时,永悦科技还披露了公司及实控人收到江苏证监局警示函的公告。江苏证监局指出,永悦科技子公司永悦智能与畅达交通签订的《补充协议》存在信息披露不完整的情况,公司董事长陈翔未能勤勉履行职责也被出具警示函。

乘低空经济风口走出八连板 公司却无在手订单

永悦科技实控人被立案调查前,公司股价曾因低空经济概念走出八连板,成为资本市场炙手可热的“香饽饽”。

3月12日至21日,永悦科技连续涨停,期间股价涨幅114.75%,累计换手率82.9%。

连续涨停后,永悦科技再次大跌,被立案后更是连续两日跌停,投资者亏损严重。

尽管被定义为“无人机概念股”,但永悦科技在公告中直言“公司无人机合同履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风险,且没有在手订单。”

据悉,永悦科技于2022年8月1日与江苏中传华夏新媒体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传华夏)签订1.14亿元的《采购合同》,中传华夏分别在2022年8月17日和2022年12月27日支付500万元的定金和500万元的货款后未继续按照合同相关约定履行,履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风险。

此外,永悦科技表示,截至2023年三季度末,公司无人机业务营业收入仅280万元,未给业绩带来重大影响。

据其披露的《2023年年度业绩预亏公告》显示,永悦科技2023年净利润亏损6900万元到5800万元,而此前2022年公司净利润亏损3970.35万元,这意味着永悦科技面临连续两年的业绩亏损,与公司二级市场的表现可谓大相径庭。

股价两日跌20% 受损股民或可索赔

连续两日的股价大跌,永悦科技投资者损失惨重。

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监管部门制定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关于信息披露的规定,构成虚假陈述的,受损投资者可以依法起诉索赔实际发生的损失,包括:投资差额损失、投资差额损失部分的佣金和印花税。

江苏博爱星律师事务所章祥兵律师向新浪股民维权平台表示,永悦科技实控人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根据司法解释规定,受损投资者或可索赔。

此前,永悦科技因信披违规被江苏证监局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以及因涉嫌信披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故索赔条件暂定为:

1、在2023年8月28日至2023年9月17日期间买入永悦科技股票,且在2023年9月17日收盘时仍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以起诉索赔损失;或者

2、在上市后至2023年10月11日期间买入永悦科技股票,且在2023年10月11日收盘时仍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或者

3、在上市后至2024年4月1日期间买入永悦科技股票,且在2024年4月1日收盘时仍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以办理索赔预登记。

受损股民可点击(永悦科技维权入口)申请索赔,专业律师待命,切勿错过索赔时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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