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查

无奈转向新三板?300亿丽珠集团分拆子公司上市遇阻,曾筹划创业板IPO三年未果

来源: 市场资讯2023-12-11

本文源自:金融界

12月10日晚间,丽珠集团公告称,香港联交所上市委员会已同意丽珠集团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第15项应用指引分拆丽珠试剂至新三板。同时公告称,丽珠试剂本次挂牌后,将根据未来资本市场环境及战略发展需要,择机寻求在北交所上市。

早在2020年,丽珠集团就已筹划分拆丽珠试剂上市事宜,不过,彼时选定的上市板块为创业板。三年后,丽珠集团于今年11月11日披露公告,终止筹划丽珠试剂创业板上市并申请在新三板挂牌。

为何筹备创业板上市三年后决定转板?据了解,丽珠集团以医药产品的研发、生产及销售为主业,产品涵盖化学制剂产品、原料药和中间体、中药制剂、生物制品、诊断试剂及设备产品等。

以2022年全年来看,丽珠集团超五成收入来自化学制剂产品,诊断试剂及设备产品收入占比不及6%。2023年上半年,诊断试剂及设备产品收入占比进一步下滑,仅为4.45%,而该业务主要由丽珠试剂提供。

值得一提的是,丽珠试剂也曾有高光时刻,2020年丽珠集团将分拆计划提上日程的当年,丽珠试剂业绩就因为新冠检测产品收入大增。

2020年3月,丽珠试剂的新型冠状病毒(2019-nCoV)IgM/IgG抗体检测试剂盒(胶体金法)于国内获批上市,并陆续获得15个国家与地区的注册许可。2020年底,丽珠试剂新冠抗原检测试剂盒(乳胶法)、丽珠试剂新冠抗原检测试剂盒(免疫荧光法),两款新冠检测产品又获CE认证。

业绩表现方面,丽珠试剂营收从2019年的7.55亿元增至2020年的13.93亿元,净利润从2019年的1.05亿元增至2020年的4.69亿元。

不过,诊断试剂及设备产品相关收入未能持续保持住增长趋势,2021年该项业务收入就同比下降了47.64%,业绩的波动也为丽珠试剂登陆A股增添了难度。

如今,随着市场环境与政策的变化,丽珠试剂这类IVD(体外诊断)企业上市难度进一步提升。据不完全统计,2021年上市IVD企业数量曾一度出现小高峰,达17家,而2022年上市企业数量就骤减至7家。2023年至今,也仅有艾迪康一家第三方检验所成功在港交所上市。

在外部环境变化下,丽珠集团“退而求其次”,将丽珠试剂挂牌新三板后再转战北交所,不失为理性的选择。

值得一提的是,丽珠试剂股东构成近日发生了变动。11月17日丽珠集团公告称,其拟使用自有资金共计6552万元收购丽珠试剂8%股权,其中,使用4095万元收购石剑峰所持有的丽珠试剂5%股权,使用2457万元收购李琳所持有的丽珠试剂3%股权。

上述收购完成后,丽珠集团对丽珠试剂的持股比例由39.42%增加至47.42%,丽珠试剂仍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本次收购前,李琳、石剑峰分别为丽珠试剂的第二大和第三大股东,收购完成后,李琳仍为丽珠试剂的第二大股东,石剑峰则退出前三大股东行列。

针对未来工作重点,丽珠集团也曾在2023年半年报中表示,丽珠试剂在研发方面将继续聚焦自身免疫性疾病、呼吸道疾病、分子诊断全自动一体化平台、结核病防控等战略方向,并继续夯实上游原料、自动化设备与诊断试剂的全面布局,加大自主创新力度,从源头确保产品质量与稳定供应。

同样据丽珠集团半年报,截至2023年6月末,丽珠试剂在研运行试剂项目73项,处于临床阶段(含评价)的项目11项,变更或技改项目共8项;在研运行设备项目5个。

12月11日收盘,丽珠集团A股、H股股价均有所上涨,总市值近300亿元。其中,A股收盘报34.02元/股,收涨1.67%;港股方面,丽珠医药收报22.75港元/股,涨幅为0.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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