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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 证券时报网2023-09-28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9月22日以邮件形式送达各位董事。

2、本次董事会会议于2023年9月2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

3、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董事12人,12位董事亲自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

4、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关于授权申请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做市交易业务资质并开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做市交易业务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根据《证券公司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做市交易业务特别规定》等相关法规向监管机构申请北交所做市业务资质,在取得监管部门核准后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业务规则开展北交所做市业务;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主管机关核准该业务资格后,根据要求办理公司营业执照或证券业务许可证中经营范围变更和/或修改《公司章程》涉及经营范围等相关条款的事宜(如需),以及根据法律法规、监管要求和业务发展需要组织制定相关业务制度。

表决结果如下:与会董事以同意票12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本议案。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的表决票;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九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