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查

投资者提问:2023年8月28号,拍卖金正大4.1%股份结果,什么时候发公...

来源: 问董秘2023-09-27

投资者提问:

2023年8月28号,拍卖金正大4.1%股份结果,什么时候发公告

董秘回答(金正大SZ00247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和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高管减持股份,应当按照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则等规定通知上市公司,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中涉及公司4.1%的股份进行拍卖的主体是临沂金正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管理人,涉及的账户是临沂金正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破产企业处置专用账户。2022年4月29日,公司披露了《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公告了山东省临沭县人民法院裁定批准的《重整计划草案修正案(三)》对于临沂金正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正大控股”)持有的上市公司 4.1%股份,将临沂金正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持有的上市公司4.1%股份(共134,727,137股)过户至破产企业财产处置专用账户。2022年7月23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减持股份超过1%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74),披露了公司控股股东临沂金正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已将其所持有的134,727,137股公司股票过户至临沂金正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破产企业财产处置专用账户,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已对上述减持事项进行了披露。目前,临沂金正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破产企业财产处置专用账户合计股份数占公司总股份的4.1%,为公司持股5%以下股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临沂金正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管理人拟拍卖股份非法定信息披露事项,该拍卖事项公司不需要进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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