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查

沃华医药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投资者可参与索赔

来源: 市场资讯2024-04-22

2024年4月19日晚间,沃华医药发布《关于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公告显示:山东沃华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12月21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证监立案字0042023012号),近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山东监管局出具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处罚字【2024】3号)。

根据证监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显示,沃华医药涉及的违规为:沃华医药实际控制人、董事长赵丙贤因涉嫌职务违法犯罪,自2023年7月13日至2023年11月21日被阳新县监察委员会实施留置,该留置措施对其履行职责有影响。阳新县监察委员会于2023年7月13日向沃华医药副董事长、董事会秘书赵彩霞送达《留置通知书》和《立案通知书》。赵彩霞决定沃华医药不披露赵丙贤被采取留置措施,直至2023年11月7日沃华医药发布《关于实际控制人被留置的公告》。

业绩方面,此前沃华医药发布的2023年年度报告显示,2023年公司营业收入约9.1亿元,同比减少10.3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5877万元,同比减少45.27%;基本每股收益0.1元,同比减少47.37%。

江苏振泽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张云律师表示,沃华医药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投资者可参与索赔,暂定:于2023年7月13日至2023年11月7日之间买入沃华医药,且在2023年11月8日之后卖出或持有沃华医药的亏损投资者符合索赔条件。(沃华医药维权入口)

(本文由江苏振泽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张云律师供稿,不代表新浪财经的观点。张云律师,江苏振泽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法学硕士,对证券金融类法律有着深入研究,从事证券诉讼多年,积累大量为投资者胜诉获赔案例)(张云律师专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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