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查

保利发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来源: 上海证券报2024-04-23

公司代码:600048 公司简称:保利发展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数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10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如在董事会审议通过该利润分配方案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或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数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公司是一家以不动产投资开发为主、围绕美好生活服务和产业金融服务开展相关业务布局的大型、综合性企业集团,业务范围涵盖房地产开发与销售、物业服务、全域化管理、销售代理、商业管理、不动产金融等。公司连续15年保持房地产行业央企第一,位居2023年中国房地产百强企业首位。

不动产投资开发方面,公司聚焦于国家重点发展区域和核心城市,助力国家新型城镇化建设;坚持商品住宅开发为主,满足客户差异化需求,打造“天-悦-和”三大产品系;公司适度持有经营性物业,不断提升资产经营质量,业态涵盖写字楼、酒店、购物中心、展馆、产业园等。此外,公司以百姓安居为己任,积极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拓展公寓业务,建成保障房超10万套。

以不动产投资开发为原点,公司有效整合行业生态内的建筑、物业、代理、资产经营等综合服务业态,并结合拉动内需、消费升级的产业导向,从客户与社区需求出发,在文旅、会展、康养等领域形成精品服务体系,为人民美好生活提供一站式综合解决方案。以产融结合为经营理念,通过资产证券化等创新方式,打通资产管理闭环,持续提升运营能力。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情况

单位:股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1公司所有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

注:为5+N年期永续中票,依据发行条款约定赎回时到期。

5.2报告期内债券的付息兑付情况

5.3报告期内信用评级机构对公司或债券作出的信用评级结果调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4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销售签约面积2386万平方米,销售签约金额4222亿元,市场排名升至行业第一,市场占有率为3.6%,连续8年提升。全年实现品质交付29.1万套,同比增长12%;实现营业收入3468亿元,同比增长23.42%;净利润178.99亿元,同比下降33.68%;归母净利润120.67亿元,同比下降34.13%。报告期末,扣预收资产负债率67.14%、净负债率61.20%、现金短债比为1.28,各项指标均符合“三道红线”中绿档企业标准。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经营情况详见《2023年年度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的相关内容。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048 证券简称:保利发展 公告编号:2024-034

保利发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对外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保利发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的下属子公司及参股公司(含其下属公司,下同)

● 担保金额: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公司对外担保新增加额度不超过913.90亿元(含子公司间相互担保)。上述担保计划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2023年度对外担保的审议及执行情况

经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同意公司自股东大会召开之日(2023年4月20日)起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本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新增加不超过866.24亿元(含子公司间相互担保)。

截至目前,公司严格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开展对外担保业务,具体执行情况详见公司分别于2023年4月22日、2023年8月31日、2023年10月28日及2024年4月23日披露的《关于提供担保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1、2023-068、2023-075、2024-033)。

(二)2024年度对外担保预计情况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对外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本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新增加不超过913.90亿元(含子公司间相互担保)。上述事项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对外担保新增加额度按照担保对象具体分类如下:

单位:亿元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及担保事项的主要内容

1、被担保人包括公司下属子公司、参股公司。担保情形包括本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本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以及本公司为子公司转让的应付账款承担共同还款义务等,上述担保包含以下情况:

(1)公司、子公司担保总额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后提供的担保;

(2)公司、子公司担保总额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3)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

(4)连续12个月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

(5)其他《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的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批的情形。

2024年度预计新发生担保事项及被担保人情况请见附表。

2、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可根据自身业务需求,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范围内与金融机构、债权人等协商并确定担保事宜,具体的担保种类、方式、金额、期限等以实际签署的相关文件为准。

3、实施过程中,公司按照实际签订担保合同时的持股比例确定使用额度的类别,若在签订担保合同时已约定了相关股权收购、转让、增资等股权变动事宜,以约定事宜完成后的公司持股比例确定使用额度的类别。

4、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严格按持股比例对参股公司提供担保。

5、由于上述担保事项是基于公司目前业务情况的预计,为提高效率,优化担保手续办理流程,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年度担保额度范围内,在担保实际发生时,授权董事长、总经理、财务总监根据业务需要1)决定担保额度在全资、非全资控股子公司内部或两类之间进行担保额度调剂;2)在合营或联营企业内部进行担保额度调剂。上述调剂发生时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担保对象仅能从股东大会审议时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担保对象处获得担保额度。

6、在股东大会批准上述担保事项的前提下,单笔金额不超过30亿元的对外担保由公司董事长或总经理或财务总监审批,并授权公司董事长或总经理或财务总监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7、对超出上述担保对象及额度范围之外的担保,公司将根据有关规定另行履行决策程序。

三、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4年4月20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对外担保的议案》。董事会认为2024年度担保计划是结合公司2024年度经营计划所制定,有利于满足公司现阶段业务需求及公司的持续稳健发展。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1353.37亿元(含子公司间相互担保),占公司2023年末经审计净资产68.17%;其中上市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余额为1226.86亿元(含子公司间相互担保),占公司2023年末经审计净资产61.79%。无逾期担保事项。

特此公告。

保利发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三日

附表1:2024年度预计新增担保事项及被担保人情况

■■

证券代码:600048 证券简称:保利发展 公告编号:2024-032

保利发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现将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到账情况

保利发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采取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098,901,172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9,000,000,598.68元,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8,907,890,708.56元。公司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及到账时间、募集资金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分配调整情况、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情况等详见于2016年6月24日披露的《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结果暨股本变动公告》(公告编号2016-047)、《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6-048)、《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公告》(公告编号2016-050)。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节余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891,149.30万元(含专户结转利息360.23万元)。其中,2023年度,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49,400.23万元(含专户结转利息360.23万元):一是使用募集资金4,880.96万元(含专户结转利息341.96万元)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二是在募投项目全部完成后,经按照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履行内部审批程序,将节余募集资金44,501万元及募集资金专户结转利息18.26万元划出募集资金存储专户并用于公司其他项目建设。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募集资金专户已完成注销。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于2006年建立了《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和使用制度》,经200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修订为《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并历经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三次审议修订,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监督管理等方面做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公司始终高度重视募集资金的规范管理,严格执行上述管理规定。

(二)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和存储情况

根据有关规定,公司及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应的子公司、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募集资金专户开户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东城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东山支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城南支行于2016年6月22日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已经全部使用完毕,相关募集资金专户均已完成注销。募集资金使用完毕及专户注销前,公司均严格按照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使用情况详见本公告末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详见本公告末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2016年募集资金到账至今,公司共召开7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2023年6月8日,公司已将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历次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详见本公告末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将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过程中,公司在保证项目质量的前提下,通过严格控制各项支出,合理配置各项资源,提高了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有效节约了项目建设资金。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全部完成后,节余募集资金44,501万元低于募集资金净额的5%,公司已将上述节余募集资金及募集资金专户结转利息18.26万元转出募集资金专户并用于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存放与使用募集资金,并已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管理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公司《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2023年,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2023年修正)》《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变相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和重大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保利发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三日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注1:附表中“募集资金总额”为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

注2: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含使用募集资金49,040.00万元及募集资金专户结转利息360.23万元。

注3: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含使用募集资金890,789.07万元及募集资金专户结转利息360.23万元。

注4:南京保利中央公园项目累计投入金额超该项目调整后投资总额1841.96万元,原因如下:

1)成都保利叶语项目单个项目完成后,项目节余募集资金1500万元,低于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额5%。公司根据南京保利中央公园项目资金需求,将节余的1500万元调整至该项目使用。

2)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专户累计产生利息收入341.96万元用于南京保利中央公园项目投入。

证券代码:600048 证券简称:保利发展 公告编号:2024-028

保利发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保利发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4年4月20日在广州市海珠区阅江中路832号保利发展广场会议室以现场结合视频方式召开,会议召集人为公司董事长刘平先生,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九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九名。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董事会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二、董事会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的议案》。

本次财务决算结果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以天职业字[2024]30948号审计报告予以确认。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三、董事会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同意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现行会计政策确定的资产减值准备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计提资产减值准备504,050万元,其中存货跌价准备436,344万元,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67,707万元。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保利发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0)。

四、董事会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五、董事会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同意公司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数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10元(含税),且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如在本议案审议通过日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或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数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保利发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1)。

六、董事会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2024年度投资计划的议案》。

同意2024年度公司房地产及相关产业直接投资总额3350亿元,授权经营层根据经营需要具体执行。

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如下调整:

1、在不超出年度投资计划总额的前提下,授权经营层根据具体项目情况调整在建拟建项目及拓展项目的投资金额;

2、在不超出年度投资计划总额20%的范围内,授权董事会根据市场变化和公司项目建设及拓展需要调整投资总额。

七、董事会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2023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相关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2023年度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八、董事会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2023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的议案》。

《2023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九、董事会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十、董事会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保利发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032)。

十一、关联董事回避,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通过《关于保利财务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

《保利发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保利财务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十二、董事会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2024年度对外担保的议案》。

同意公司公司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本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新增加不超过913.90亿元(含子公司间相互担保)。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保利发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对外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4)。

十三、董事会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2024年度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同意公司2024年度对合营联营项目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单笔金额不超过30亿元,净增加额度不超过150亿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保利发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5)。

十四、董事会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2024年度套期保值业务计划的议案》。

同意公司2024年度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资金额度不超过等值7.83亿美元,业务品种为远期外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保利发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计划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6)。

十五、董事会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与公司高管兼任董事的关联合营联营企业的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公司2024年度与公司高管兼任董事的关联合营联营企业开展担保及资金调用合计金额不超过110亿元,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经营层具体执行,在不超出上述关联交易总额范围内,授权经营层根据具体情况调整具体类别及额度。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保利发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公司高管兼任董事的关联合营联营企业的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2024-037)。上述事项已经2024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审议意见详见附件。

十六、关联董事回避,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通过《关于与关联合伙企业及相关主体开展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公司2024年度与关联合伙企业及相关主体发生共同投资等关联交易金额合计不超过420亿元,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经营层具体执行,在不超出上述关联交易总额范围内,授权经营层根据具体情况调整具体类别及额度。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保利发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关联合伙企业及相关主体开展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8)。上述事项已经2024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审议意见详见附件。

十七、董事会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改选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同意改选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如下:

1、战略委员会:刘平、陈关中、周东利、於骁冬、李非,刘平为召集人;

2、提名委员会:章靖忠、刘平、张方斌、李非、戴德明,章靖忠为召集人;

3、审计委员会:戴德明、陈关中、陈育文、李非、章靖忠,戴德明为召集人;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李非、戴德明、章靖忠,李非为召集人。

上述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十八、董事会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制订及修订公司基本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制订及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10项基本管理制度。

修订后的《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以上第一至第二项、第四至第六项、第十二至第十三项、第十五至第十六项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保利发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三日

2024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保利发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于2024年4月20日在广州市海珠区阅江中路832号保利发展广场会议室以现场结合视频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独立董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独立董事3人。经全体独立董事认真审议,会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与公司高管兼任董事的关联合营联营企业的关联交易的议案》。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认为:该关联交易事项主要为了满足公司合作项目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要,有利于保障项目的良好运作。相关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与关联合伙企业及相关主体开展关联交易的议案》。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认为:该关联交易事项主要为了满足公司合作项目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要,有利于保障项目的良好运作。相关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届时应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李非、戴德明、章靖忠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600048 证券简称:保利发展 公告编号:2024-029

保利发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保利发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4年4月20日在广州市海珠区阅江中路832号保利发展广场会议室召开,会议召集人为公司监事会主席孔峻峰先生,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三名,实际参加表决监事三名。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监事会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二、监事会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的议案》。

本次财务决算结果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以天职业字[2024]30948号审计报告予以确认。

三、监事会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并对公司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提出审核意见如下: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相关规定,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保利发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0)。

四、监事会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并对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编制过程提出书面审核意见如下:

1、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报告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报告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参与编制报告的人员没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五、监事会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同意公司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数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10元(含税),且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如在本议案审议通过日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或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数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上述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章程》《分红管理制度》及《2023-2025年股东回报规划》的相关要求。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保利发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1)。

六、监事会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的议案》。

《2023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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