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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

来源: 上海证券报2024-03-26

证券代码:603162 证券简称:海通发展 公告编号:2024-029

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股票上市类型为首发股份;股票认购方式为网下,上市股数为115,320,201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115,320,201股。

●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2024年3月29日。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304号)核准,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1,276,015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37.25元,并于2023年3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首次公开发行后,公司总股本412,760,150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371,484,13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90%。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锁定期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115,320,201股,上述限售股将于 2024年3月29日上市流通。

二、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为412,760,150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371,484,135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41,276,015股。上市后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如下:

(一)2023年5月4日,公司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同意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0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股转增0.48股。本次分配后总股本为610,885,022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549,796,520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61,088,502股,各股东所持有的有限售条件流通股数量同比例增加。

(二)2023年8月24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以2023年8月24日为首次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47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321.80万股。在缴款验资环节及后续办理登记的过程中,3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合计2.50万股,最终向44名激励对象授予319.30万股限制性股票。2023年9月19日,公司完成了 2023年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登记工作。公司股份总数由610,885,022股增加至614,078,022股,其中无限售流通股为61,088,502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552,989,520股。

(三)2023年10月13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以2023年10月13日为预留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9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71.00万股。2023年10月30日,公司完成了本次限制性股票的登记手续。公司股份总数由614,078,022股增加至614,788,022股,其中无限售流通股为61,088,502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553,699,520股。

三、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有关承诺

本次上市流通限售股股东所作出的股份锁定相关承诺如下:

(一)公司股东陆琴、袁长海、郑海、郑晓帆、黄应强、张建勇、李昌珑、辛秀红、谢志宏、郑玉奇、张雄强、王胜、郑玉芳承诺:

1、自发行人A股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人持有的上述股份。

2、若相关监管机构对本人锁定期有更严格的要求,本人将按照相关监管部门要求对锁定期进行进一步承诺。

(二)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未确认持有人证券专用账户及公司股东天桓(杭州)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广州市白云区华盛实业有限公司、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浙江致朴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平潭麒麟一号航运产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福州市金控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福州市国有企业产业发展基金有限公司、福建圣农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宁波澜溪创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金风澳赢股权投资有限公司、平潭雄鹰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承诺:

1、自发行人A股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本公司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公司持有的上述股份。

2、若相关监管机构对本公司锁定期有更严格的要求,本公司将按照相关监管部门要求对锁定期进行进一步承诺。

四、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东严格遵守了其在参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中所做出的承诺。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数量及上市流通时间等相关事项符合《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综上所述,保荐人对本次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五、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115,320,201股,全部为首发限售股份。

(二)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4年3月29日。

(三)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

注:因上市后6个月内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价格,依照股份锁定期安排及相关承诺,郑玉芳直接持有的8,288,000股公司股票及肖治平通过宁波澜溪创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的237,770股公司股票,在原锁定期12个月的基础上自动延长6个月(股份锁定到期日为2024年9月28日)。

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表:

六、股本变动结构表

特此公告。

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6日

标签:海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