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查

香溢融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外出租房屋的公告

来源: 证券时报网2023-12-02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类型:房屋租赁合同

● 租期:租期3年,自2023年10月6日到2026年10月5日止。

● 租金:按月计价,每月租金为18.50万元,租期内租金合计为666.00万元。

● 出租方:香溢融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 承租方:杨明

● 房屋出租事项有利于提高公司资产使用效率,对公司经营有正向影响。

一、 租赁合同签订情况

近日,公司与杨明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将位于宁波市海曙区县学街1号15号房产出租给其经营,租期3年,自2023年10月6日到2026年10月5日止;租金按月计价,每月租金18.50万元,租期内租金合计为666.00万元。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公司与承租方已经合作多年,本次租赁价格参考最新年租金市场价值。该合同签署在董事会对总经理的授权范围以内,无需提交董事会,仅达到披露标准。

二、 租赁合同主要内容

出租方:公司

承租方:杨明

1. 租赁房屋:房屋地址位于宁波市海曙区县学街1号15号房产,总建筑面积1276.48平方米,房屋为商业用房,钢混结构。

2. 租期:租期3年,自2023年10月6日到2026年10月5日止。

3. 租金:租金按月计价,每月租金为18.50万元,租期内租金合计666.00万元。采用“先付款,后租用”的原则,承租方应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支付本合同约定的当月租金和全部保证金。

在租赁期内,与房屋相关的水费、电费、治安费、工商管理费、门前三包费、物业管理费等费用均由承租方按规定承担,并按规定日期交纳。

4. 合同解除:

(1)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2)承租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房屋,并由承租方承担违约责任:擅自将房屋整体转租、分租;拖欠租金及其他应付费用达30日的;因承租方过错造成房屋主体结构损坏的;违法经营、无证经营或被行政部门依法处罚的;违反消防、治安、环保等有关规定;违反本合同其他约定义务的。

三、 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经营租赁的目的在于提高资产使用效率,降低运营维护成本,带来稳定的收益。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已经按照协议约定收到全部保证金和租金,本次租赁房屋一直对外出租使用,2023年1-11月确认租金收入155.54万元,对公司经营有正向影响。

特此公告。

香溢融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1日

证券代码:600830 证券简称:香溢融通 公告编号:临时2023-050

香溢融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香溢租赁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香溢融资租赁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香溢租赁)

● 本次担保金额:11,000万元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为控股子公司香溢租赁保理融资及商业贷款提供担保171,100万元(含本次担保);为控股子公司香溢担保工程保函担保业务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497,800万元。

● 本次担保有无反担保:无

● 逾期对外担保金额:无

● 特别风险提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对外担保余额已经超过公司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净资产100%,敬请广大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 担保情况概况

(一) 担保基本情况

为支持控股子公司融资租赁业务开展,2023年11月29日,公司与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以下简称:浙商银行宁波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332065)浙商银高保字(2023)第00191号],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香溢租赁与浙商银行宁波分行在2023年12月12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止的期间签订的一系列债权债务合同而形成的债务提供担保,所担保的主债权在11,000万元的最高余额内。

2023年11月30日,公司收到上述合同。

(二) 公司决策程序

1. 2023年4月14日,公司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香溢担保2023年度担保业务开展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的议案》《关于为香溢租赁2023年度保理融资及商业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并由公司董事会授权总经理在授权额度内行使职权,担保授权有效期自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担保计划提交股东大会通过日止。具体内容如下:

在最高额73亿元范围内,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为浙江香溢融资担保有限公司2023年度担保业务开展提供保证担保,其中为开展工程保函担保业务提供担保额度65亿元,为开展香溢贷担保业务提供担保额度8亿元;在计划额度内,允许单笔担保额度超过公司合并财务报表列报的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

在担保额度25亿元范围内,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为浙江香溢融资租赁有限责任公司2023年度保理融资及商业贷款提供担保;在计划额度内,允许单笔担保额度超过公司合并财务报表列报的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

2. 公司认为:本次担保未与证监会公告[2022]26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一一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的规定相违背。本次担保相关标的未超过股东大会、董事会授权,符合相关规定。

二、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 被担保人基本信息

1. 名称:浙江香溢融资租赁有限责任公司

2.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00671220565X

3. 注册资本:柒亿伍仟万元整

4. 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5. 成立日期:2008年02月27日

6. 法定代表人:胡秋华

7. 营业期限:2008年2月27日至2028年2月26日

8. 经营范围:融资租赁业务:融资租赁;兼营与主营业务有关的商业保理业务;向国内外购买租赁财产;租赁财产的残值处理及维修;租赁交易咨询和担保。 机械设备租赁、农业机械租赁、运输装卸设备租赁、电力设备租赁、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计算机及通讯设备租赁、印刷设备租赁、汽车租赁、船舶租赁、房屋租赁、机械设备维修、租赁业务咨询、社会经济咨询服务;实业项目投资;机械设备、五金交电、电子产品、日用品、办公家具、工艺品、建材及化工产品的批发、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9. 住所:宁波市海曙区西河街158号3楼

10. 财务状况

2023年9月30日,香溢租赁资产总额162,771.55万元,净资产87,126.61万元,资产负债率46.47%。2023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5,931.97万元,净利润1,977.62 万元。(未经审计)

2022年12月31日,香溢租赁资产总额157,625.73万元,净资产85,148.98万元,资产负债率45.98%。2022年实现营业收入9,042.75万元,净利润2,381.13万元。(经审计)

(二) 被担保人股权结构

香溢租赁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各股东情况:公司持股比例51.43%,公司全资子公司香溢融通(浙江)投资有限公司持股比例17.86%,浙江香溢控股有限公司持股比例12.50%,云南合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12.50%,宁波市海曙广聚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持股比例5.71%。

三、本次最高额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债权人:浙商银行宁波分行

保证人:香溢融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债务人:香溢租赁

(一)被保证的主债权最高额

所担保的主债权为自2023年12月12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止(包括该期间的起始日和届满日),在人民币11,000万元的最高余额内,债权人依据与债务人签订的一系列融资文件(主合同)而享有的对债务人的债权。

上述期间指债务发生时间。

在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最高余额内,债务人可申请循环使用上述信贷资金、银行信用。

(二)保证担保的范围

包括主合同项下债务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诉讼(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等债权人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和所有其他应付费用。

(三)保证方式

本合同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四)保证期间

保证人保证期间为主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是为了满足租赁业务经营和发展的需要,有利于促进公司主营业务长远稳健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香溢租赁是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能够对被担保人的日常经营管理和决策工作实施完全有效控制,可以及时掌握其经营状况和资信情况变化,公司承担的担保风险总体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香溢租赁的其他股东未参与该公司的日常经营且在投资协议中约定由控股方单方面提供担保,鉴此未提供同比例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和逾期担保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为控股子公司香溢担保工程保函担保业务提供的最高额保证担保497,800万元,实际使用担保余额273,972.59万元;为香溢担保开展融资类担保业务提供担保余额1,351.02万元;公司为控股子公司香溢租赁保理融资及商业贷款提供担保171,100万元(含本次担保),实际使用担保余额90,832.94万元。实际担保余额合计366,156.55万元,占公司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净资产210,288.98万元的174.12%,无其他担保,无逾期担保。上述担保均未超出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批准的担保额度。

特此公告。

香溢融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1日

证券代码:600830 证券简称:香溢融通 公告编号:临时2023-051

香溢融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香溢担保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香溢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溢担保)

● 本次担保金额:22,000万元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为控股子公司香溢租赁保理融资及商业贷款提供担保171,100万元;为控股子公司香溢担保开展工程保函担保业务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497,800万元(含本次担保)。

● 本次担保有无反担保:无

● 逾期对外担保金额:无

● 特别风险提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对外担保余额已经超过公司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净资产100%,敬请广大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 担保情况概况

(一) 担保基本情况

为支持控股子公司工程保函担保业务开展,2023年12月1日,公司与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以下简称:浙商银行杭州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331980)浙商银高保字(2023)第00001号],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香溢担保与浙商银行杭州分行在2023年12月1日起至2024年6月28日止的期间签订的一系列债权债务合同而形成的债务提供担保,所担保的主债权在22,000万元的最高余额内。

2023年12月1日,公司收到上述合同。

(二) 公司决策程序

1. 2023年4月14日,公司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香溢担保2023年度担保业务开展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的议案》《关于为香溢租赁2023年度保理融资及商业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并由公司董事会授权总经理在授权额度内行使职权,担保授权有效期自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担保计划提交股东大会通过日止。具体内容如下:

在最高额73亿元范围内,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为浙江香溢融资担保有限公司2023年度担保业务开展提供保证担保,其中为开展工程保函担保业务提供担保额度65亿元,为开展香溢贷担保业务提供担保额度8亿元;在计划额度内,允许单笔担保额度超过公司合并财务报表列报的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

在担保额度25亿元范围内,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为浙江香溢融资租赁有限责任公司2023年度保理融资及商业贷款提供担保;在计划额度内,允许单笔担保额度超过公司合并财务报表列报的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

2. 公司认为:本次担保未与证监会公告[2022]26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一一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的规定相违背。本次担保相关标的未超过股东大会、董事会授权,符合相关规定。

二、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 被担保人基本信息

1. 浙江香溢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2.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0006831251787

3. 注册资本:叁亿肆仟肆佰万元整

4. 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5. 成立日期:2008年12月15日

6. 法定代表人:胡秋华

7. 营业期限:2008年12月15日至2028年01月01日

8.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融资担保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非融资担保服务;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企业管理咨询(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9.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延安路36-4-7号703室

10. 办公地点: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丹枫路676号香溢大厦21楼

11. 财务状况

2023年9月30日,香溢担保资产总额63,538.23万元,净资产54,012.51万元,资产负债率14.99%。2023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2,571.07万元,净利润240.54 万元。(未经审计)

2022年12月31日,香溢担保资产总额62,604.25万元,净资产54,465.73万元,资产负债率13.00%。2022年实现营业收入4,539.61万元,净利润1,541.68万元。(经审计)

(二) 被担保人股权结构

香溢担保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各股东情况:公司持股比例61.05%、云南合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16.57%、浙江香溢控股有限公司持股比例16.57%、杭州上城区国有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现更名为杭州上城区文商旅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5.81%。

三、本次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债权人:浙商银行杭州分行

保证人:香溢融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债务人:香溢担保

(一)被保证的主债权最高额

所担保的主债权为自2023年12月1日起至2024年6月28日止(包括该期间的起始日和届满日),在人民币22,000万元的最高余额内,债权人依据与债务人签订的一系列融资文件(主合同)而享有的对债务人的债权。

上述期间指债务发生时间。

在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最高余额内,债务人可申请循环使用上述信贷资金、银行信用。

(二)保证担保的范围

包括主合同项下债务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诉讼(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等债权人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和所有其他应付费用。

(三)保证方式

本合同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四)保证期间

保证人保证期间为主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四、担保的必要性

香溢担保为公司控股子公司,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良好,本次担保有利于担保业务板块发展,符合公司整体经营规划。同时公司能够对香溢担保的日常经营进行有效监控与管理,及时掌握资信状况和履约能力,担保风险总体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香溢担保的其他股东未参与该公司的日常经营且在投资协议中约定由控股方单方面提供担保,鉴此未提供同比例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的金额和逾期担保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为控股子公司香溢担保开展工程保函担保业务提供的最高额保证担保497,800万元(含本次担保),实际使用担保余额273,972.59万元;为香溢担保开展融资类担保业务提供担保余额1,351.02万元;公司为控股子公司香溢租赁保理融资及商业贷款提供担保171,100万元,实际使用担保余额90,832.94万元。实际担保余额合计366,156.55万元,占公司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净资产210,288.98万元的174.12%,无其他担保,无逾期担保。上述担保均未超出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批准的担保额度。

特此公告。

香溢融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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