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查

通鼎互联信息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 证券时报网2023-11-2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通鼎互联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1月10日以邮件和电话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知,会议于2023年11月2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9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9名(其中董事陈飞、白晓明、刘东洋,独立董事林金桐、杨友隽、吴士敏以通讯方式参会),公司部分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通知、召开以及参与表决董事人数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由董事长沈小平先生主持,出席会议的董事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提案》。

鉴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将进行换届选举。公司董事会拟提名沈小平先生、白晓明先生、陈当邗先生、王先革先生、郭红彪先生、陆凯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将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以上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选举,股东大会对非独立董事的选举将采取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

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提案》。

鉴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将进行换届选举。公司董事会拟提名吴士敏先生、杨友隽先生、王涌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将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以上独立董事候选人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资料需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经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股东大会对独立董事的选举将采取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

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案》。

因本次会议审议的部分议案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因此提议召开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日期确定后将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通鼎互联信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1月21日

沈小平先生,1963年9月出生,大专学历。1981年至1984年,在浙江舟山某部服役;1984年1月至1987年11月,任吴江市委党校普通职员;1987年12月至1991年12月,从事个体经营;1992年1月至1998年10月,任湖州南方通信电缆厂销售经理;1999年11月至2000年1月,任吴江盛信电缆厂总经理;2000年1月至2015年5月,任本公司董事长;2011年11月至2020年5月、2022年6月至今,兼任江苏通鼎光棒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01年10月至今,任通鼎集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06年4月至今,兼任苏州通鼎房地产有限公司监事;2006年6月至今,兼任江苏通鼎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0年12月至今,兼任江苏通鼎宽带有限公司董事长;2011年1月至今,兼任苏州鼎宇材料技术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3年7月至今,兼任江苏吴江苏州湾大酒店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8年5月至今,兼任中安华邦(北京)安全生产技术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同时还兼任吴江东方国发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吴江市鲈乡农村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吴江商会置业有限公司董事。2018年2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2022年8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长。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沈小平先生持有公司55,994,172股股份,沈小平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通鼎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局主席,是公司实际控制人。沈小平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管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沈小平先生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沈小平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资格。

白晓明先生,1986年6月出生,本科学历。2009年2月至2017年12月,历任本公司光纤事业部生产部副主任、副经理。2018年1月至2020年2月,任公司光纤事业部总经理助理;2020年3月至2020年12月,任公司光纤事业部副总经理;2021年1月至今,任公司光纤事业部总经理。2022年8月至今,任本公司副总经理。2022年10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白晓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白晓明先生与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本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白晓明先生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白晓明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资格。

陈当邗先生,1981年1月出生,中国注册会计师非执业会员,硕士研究生学历。2007年10月至2019年5月,历任苏州方本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项目经理、高级经理;2019年5月至今,任本公司财务部负责人;2020年3月至今,任本公司财务总监。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当邗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陈当邗先生与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本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陈当邗先生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陈当邗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资格。

王先革先生,1967年10月出生,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1990年8月至2004年6月在沈阳电缆厂任主任工程师,2005年1月至2010年5月在沈阳沈缆四环电缆制造有限公司任总工程师,2010年6月至2017年1月在辽宁中德电缆有限公司任总工程师,2017年2月至2019年12月在铁岭天河机械制造有限责任公司担任执行总经理,2020年6月至今在本公司特种电缆事业部历任副总经理、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先革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王先革先生与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本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王先革先生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王先革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资格。

郭红彪先生,1983年7月出生,本科学历,通信工程师。2009年5月至今在本公司射频电缆事业部历任质量部技术员、质量部主管、质量部经理、射频电缆事业部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郭红彪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郭红彪先生与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本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郭红彪先生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郭红彪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资格。

陆凯先生,1987年11月出生,本科学历,2015年10月至2017年10月,任本公司投资与证券部文员;2017年10月至2021年8月,任本公司证券事务代表。2021年8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会秘书;2021年9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陆凯先生除在本公司任职外,同时还兼任南京迪威普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南京安讯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陆凯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陆凯先生与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本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陆凯先生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陆凯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资格。

吴士敏先生,1959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1982年2月至1987年1月,任南京军区某部任职;1987年2月至2019年6月,在上海电缆研究所(有限公司)第四研究院、行业工作室任助理工程师、工程师、高级工程师;1998年1月至2018年10月,历任上海电缆研究所信息中心(信息会展中心)副主任;2001年12月至今,历任中国电器工业协会电线电缆分会副秘书长、常务副秘书长。2014年至今,兼任全国电线电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13)委员、技术小组(TG1)成员;2019年至今,兼任全国电线电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绕组线分标委(SAC/TC213/SC1)委员;2017年至今,兼任中国电工技术学会电线电缆专委会委员。现同时兼任金杯电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7月起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吴士敏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吴士敏先生与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本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吴士敏先生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吴士敏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资格。

杨友隽先生,1964年生,大学本科,中国注册会计师,公司独立董事。曾任大丰县煤炭石油公司主办会计、中国石化大丰支公司财务物价股长、苏州益友实业总公司财务部主任、苏州审计事务所城区业务部副主任、江苏华星会计师事务所项目经理、江苏润华会计师事务所董事兼副主任会计师、江苏新中大会计师事务所董事长兼主任会计师。2015年11月至今任苏州瑞亚会计师事务所执行董事、主任会计师,江苏新中大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总经理。2018年10月至今,任海南钧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10月至今,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杨友隽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杨友隽先生与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本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杨友隽先生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杨友隽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资格。

王涌先生,1968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民法学博士。1986年毕业于江苏省盐城中学,考入中国青年政治学院,1990年毕业后,在江苏省盐城市地方政府部门工作。1993年至1996年在南京大学法学院攻读经济法硕士。1996年至1999年在中国政法大学攻读民商法学博士学位,1999年毕业留校教书至今。现为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洪范法律与经济研究所所长,中国商业法学会副会长。2017年3月至今任华能贵诚信托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11月至今任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5月至今任浦发硅谷银行有限公司监事长。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涌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王涌先生与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本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王涌先生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王涌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002491 证券简称:通鼎互联 公告编号:2023-042

通鼎互联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通鼎互联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1月10日以邮件和电话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通知。会议于2023年11月20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3名,实际参与表决监事3名。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相关规定。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崔霏女士主持,出席会议的监事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提案》。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拟提名崔霏女士、沈燕燕女士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监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

以上监事候选人如经股东大会选举通过,将与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六届监事会监事任期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计算,任期三年。(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候选人简历附后。)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第六届监事会成员选举将采取累积投票制对每位监事候选人逐项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通鼎互联信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11月21日

崔霏女士,1988年2月出生,本科学历,中级会计师。2010年1月至2010年8月,在江苏通鼎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任职;2010年8月至2011年3月,在本公司证券部任职;2011年3月至2016年2月,任本公司证券事务代表;2016年11月至2019年2月,在江苏通鼎光棒有限公司任财务部及综合部经理。2019年3月至今,历任本公司财务部总经理助理,现任财务部副总经理;2020年7月至今,任本公司监事会主席。崔霏女士除在本公司任职外,还兼任南京迪威普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深圳华臻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董事、江苏通鼎光棒有限公司监事、山东华光新材料技术有限公司监事、苏州通鼎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监事以及苏州和鼎新能源有限公司监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崔霏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崔霏女士与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本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崔霏女士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崔霏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资格。

沈燕燕女士,1990年12月出生,本科学历。2011年4月至2019年12月在通鼎互联信息股份有限公司商务部任职;2020年1月至2021年6月在本公司任档案室主任;2021年7月至今在本公司任行政企划部副经理。2021年9月至今,任本公司监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沈燕燕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沈燕燕女士与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本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沈燕燕女士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沈燕燕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002491 证券简称:通鼎互联 公告编号:2023-043

通鼎互联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职工代表监事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鉴于通鼎互联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任期已经届满,为保证监事会的正常运作,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沈国良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附简历),与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2名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任期与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2名监事一致。沈国良先生作为职工代表监事,将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行使职权,并对公司职工代表大会和股东大会负责。

上述职工代表监事符合《公司法》有关监事任职的资格和条件,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特此公告。

通鼎互联信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11月21日

沈国良先生,1977年2月出生,高中学历,2000年5月至今,历任本公司质检部质检员、物流部副经理、市场部副经理、商务部总经理。2008年5月至今任本公司职工代表监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沈国良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沈国良先生与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本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沈国良先生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沈国良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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