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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海纳股份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辅导备案的公告

来源: 证券时报网2023-10-2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3年10月19日,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海纳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纳股份”)与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通证券”)签署了《浙江海纳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与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之辅导协议》,并于同日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以下简称“浙江证监局”)报送了海纳股份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北交所”)上市辅导备案材料,辅导机构为财通证券。

海纳股份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申请存在无法通过北交所发行上市审核或中国证监会注册的风险,海纳股份存在因公开发行失败而无法在北交所上市的风险。

根据海纳股份已披露的《公开转让说明书》和《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详见海纳股份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www.neeq.com.cn)的相关公告),海纳股份2021年度、2022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海纳股份股东的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前后孰低者为计算依据)分别为49,799,290.07元、48,115,454.47元,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者为计算依据)分别为36.57%、16.54%,符合《上市规则》第2.1.3条规定的在北交所上市的财务条件。

海纳股份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规定的公开发行股票条件,且不存在《上市规则》第2.1.4条规定的不得在北交所上市情形。

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十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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