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查

文化长城、仁东控股投资者索赔案均还可继续索赔,均已有投资者胜诉

来源: 市场资讯2024-02-20

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许峰律师提示,文化长城(300089)、仁东控股(002647)虚假陈述引发的投资者索赔案均还在继续推进,并且两个股票索赔案均已有投资者胜诉先例,且判决均已生效,类似案例并不多,值得投资者关注。(许峰律师专栏)

2021年9月2日晚,文化长城公告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经查明,有关当事人违法的主要事实如下:

一、文化长城2017年年度报告、2018 年半年度报告未按规定披露对外担保,存在重大遗漏。

二、文化长城2016年年度报告、2017年年度报告、2018年年度报告未按规定披露控股股东等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的关联交易情况,存在重大遗漏。

三、文化长城2018年年度报告虚增营业收入及利润,存在虚假记载。

四、文化长城2018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未如实披露对翡翠教育失去控制权情况,存在虚假记载。

五、文化长城2019年7月22日对深交所的回复公告存在虚假记载。

六、文化长城未及时披露子公司股权转让重大变化情况。

此外2022年3月25日,仁东控股公告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经查明,仁东控股违法事实如下:

一、仁东控股2019年年度、2020年半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仁东控股维权入口)

(一)2019 年年度报告虚增保理业务收入、利润。

(二)2019 年年度报告计提坏账准备数额不准确。

(三)2020 年半年度报告虚增保理业务收入、利润。

二、未按规定及时披露未能清偿到期重大债务的违约情况。

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主任许峰律师认为,根据前期判决,在2020年4月28日到2021年7月15日之间买入仁东控股股票,并且在2021年7月15日后卖出或持有股票的投资者,以及在2017年4月11日到2019年4月30日之间买入文化长城股票,并且在2019年4月30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股票的投资者,目前均还可发起索赔。(文化退维权入口)

(本文由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主任许峰律师供稿,不代表新浪财经立场。许峰律师,2008年起律师执业,执业服务范围涉及虚假陈述、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证券欺诈领域索赔代理。十几年来已代理近两百只股票的投资者胜诉或调解获赔,同期还在代理诉讼时效内近三百只股票的索赔案件,部分也已有胜诉以及调解获赔先例。执业证号:131012008109654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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