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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洲电子、仁东控股2023年半年报披露股民索赔案最新信息,律师提示仍可继续索赔

来源: 市场资讯2023-09-06

2023年7月29日,同洲电子(002052)发布2023年半年报,其中关于股民索赔案件信息披露如下:(ST同洲维权入口)

关于投资者诉讼事项,2021年7月8日,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证监会深圳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受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基于以上事实和理由,公司已收到多名投资者诉讼立案材料,法院对部分投资者诉讼案件已作出一审判决,提起诉讼投资者可能会进一步增加。同洲电子同时披露涉案金额为4,745.84万元,案件进展为部分立案;部分一审判决,公司提起上诉;部分撤诉。

此前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查明同洲电子违法事实可概括为:一、提前确认职工薪酬负债;二、滞后确认资产减值损失。三、虚构销售收入。

此外2023年8月29日,仁东控股(002647)发布2023年半年报,其中关于股民索赔案件信息披露如下:

2022年3月,公司因相关违规行为受到证监会行政处罚,目前公司存在投资者诉讼索赔的情况。公司对投资者索赔事项持续密切关注,指派相关律师对接,依法依规妥善处理。同时披露公司目前涉及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201.22万元,案件进展为法院审理及调解,案件审理结果及影响为截止本报告披露日,法院共受理投资者诉讼索赔案件105起,已作出判决16起,签署调解书80起,撤诉9起,诉讼判决执行情况披露为调解及判决公司对投资者损失承担40%的责任。(仁东控股维权入口)

此前2022年3月28日,仁东控股公告关于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经查明仁东控股存在以下违法事实为仁东控股2019年年度、2020年半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以及未按规定及时披露未能清偿到期重大债务的违约情况。

许峰律师代理的同洲电子以及仁东控股投资者索赔前期均已获法院立案,目前正在等待法院的下一步安排,同步还在继续推进后续案件的立案工作,还在继续接受其他投资者的索赔委托。

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主任许峰律师认为,参考前期判决,在2016年4月29日到2019年10月26日之间买入同洲电子股票,并在2019年10月26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股票的投资者,以及在2020年4月28日到2021年7月15日之间买入仁东控股股票,并且在2021年7月15日后卖出或持有的投资者,目前还可发起索赔,提醒投资者注意。

(本文由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主任许峰律师供稿,不代表新浪财经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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