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查

证券代码:002982 证券简称:湘佳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5 债券代码:127060 债券简称:湘佳转债

来源: 证券时报网2024-04-03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南湘佳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3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总金额不低于人民币4,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45.00 元/股(含),回购股份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因实施2023年半年度权益分派,自2023年9月28日起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45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32.14元/股(含)。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8月31日、2023年9月29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2)、《关于2023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84)。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回购期间,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股份回购的进展情况

截止2024年3月31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1,827,92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28%,最高成交价为21.2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6.55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34,996,564.60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符合既定的回购方案。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 号--回购股份》第十七条、十八条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3、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将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湖南湘佳牧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