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查

国城矿业、鸿达兴业、凯伦股份遭立案 投资者或可索赔

来源: 市场资讯2023-09-25

2023年9月22日至2023年9月24日晚间,国城矿业、鸿达兴业、凯伦股份三家上市公司公告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其中,国城矿业和鸿达兴业为上市公司遭证监会立案,而凯伦股份除了上市公司被立案之外,控股股东凯伦控股投资有限公司也一同被证监会立案。(鸿达兴业维权入口)

与鸿达兴业、凯伦股份两家上市公司仅宽泛的表示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立案不同,国城矿业公告中明确表示是因为前期会计差错事项被证监会立案。此前在2023年4月24日,国城矿业发布了《关于前期会计差错变更的公告》,公告显示:公司结合《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和相关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对大宗贸易业务进行逐一核查,重新判断子公司在交易中身份是主要责任人还是代理人。经自查,根据子公司大宗贸易模式,为了更严谨执行新收入准则,基于审慎性考虑,公司决定对部分业务由总额法调整为净额法核算。据此,公司需对《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2022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中相关财务信息进行更正。国城矿业在公告收到证监会立案的同日,也发布了《关于公司及相关责任人收到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公告的内容为由于此前会计差错,重庆证监局局决定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国城矿业维权入口)

凯伦股份上市公司与控股股东双双被证监会立案,或与此前公司曝光的资金占用的违规有关。2023年4月27日,凯伦股份发布了《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公告显示:经公司自查,公司存在被控股股东凯伦控股投资有限公司非经营性占用资金的情况。2021年度,凯伦控股累计占用发生金额(不含利息)24,875.95万元,累计偿还发生金额20,435.95万元,2021年期末占用资金余额4,440.00万元。公司对该项差错进行了更正,影响公司2021年度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中预付款项、其他应收款等项目,2021年度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中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等项目。公司自曝违规后,江苏证监局对公司开展了现场检查并于2023年9月下达了《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经江苏证监局查明:2021年3月至2023年2月,公司通过向供应商预付货款的方式,为控股股东凯伦控股投资有限公司提供周转资金,凯伦控股构成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公司未按规定对上述关联交易进行审议并披露临时公告,也未在2021年半年报、2021年年报、2022年半年报中披露上述事项。(凯伦股份维权入口)

江苏振泽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张云律师表示,针对国城矿业、鸿达兴业、凯伦股份三家上市公司遭立案的具体不同情况,暂定:于2022年4月28日至2023年4月24日之间买入国城矿业,且在2023年4月25日之后卖出或持有国城矿业的亏损投资者;于2023年4月27日之前买入凯伦股份,且在2023年4月28日之后卖出或持有凯伦股份的亏损投资者;于2023年9月22日之前买入鸿达兴业,且在2023年9月23日之后卖出或持有鸿达兴业的亏损投资者符合索赔条件。

(本文由江苏振泽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张云律师供稿,不代表新浪财经的观点。张云律师,江苏振泽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法学硕士,对证券金融类法律有着深入研究,从事证券诉讼多年,积累大量为投资者胜诉获赔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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